蚂蚁周宏
湖南湘潭,李晓梅,一个自幼在村里长大的女子,虽然2004年外嫁他乡,2014年又经历了离婚,但她的户口却一直保留在村里,没有迁走。2023年,当村里部分土地被征收的消息传来时,李晓梅心中暗自庆幸,以为自己能够因为户口在村里而分得一份补偿。然而,让她没想到的是,村小组却以她已"外嫁"为由,拒绝分配给她补偿款。多次与村小组理论无果后,李晓梅一怒之下,将村小组告上了法庭。
那一刻,李晓梅感觉血涌上了头顶,手都在微微发抖。她实在想不通,自己在这村里生活了二十多年,户口从来没迁走过,凭啥就因为嫁人了就不算村里人了?她想起小时候和村里其他孩子一起在田埂上捉泥鳅,一起在村口的老槐树下乘凉听老人讲故事,那些美好的回忆难道就因为一纸婚书全都不作数了吗?
李晓梅当晚失眠了,在床上翻来覆去地想着村小组组长那副理所当然的嘴脸。第二天一早,她就找到了村里几个要好的嫂子姐妹,想听听她们的意见。没想到大家的反应各不相同,有的说"女儿泼出去的水,嫁出去了确实不算咱村的人了",有的却愤愤不平地说"户口在这儿就是村里人,凭啥男的娶媳妇进来就能分钱,女的嫁出去户口不迁就不能分?"
这些议论让李晓梅更加坚定了维权的决心。她开始四处打听,找律师咨询,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。当律师告诉她,根据相关法律,只要户籍在集体经济组织内,就应该享有相应的权益时,李晓梅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。她决定要为自己讨个说法,不仅是为了那两万多块钱,更是为了证明自己的权益不容侵犯。
法庭上的那一天,李晓梅穿上了自己最正式的衣服,早早就到了法院门口。她紧张得手心直冒汗,但心中却充满了斗志。面对村小组的代表,她条理清晰地阐述着自己的观点,声音虽然有些颤抖,但每一句话都铿锵有力。她说自己从小在这片土地上长大,对这里的感情不是一纸嫁书就能割断的。
庭审结束后,李晓梅走出法院大门,深深地吸了一口气。无论结果如何,她都为自己勇敢地站出来而感到骄傲。几个月后,当一审判决书下来,法院支持了她的诉求时,李晓梅激动得差点哭出来。虽然村小组又提起了上诉,但她已经不再害怕了。
如今,虽然补偿款还没有到手,但李晓梅觉得自己已经赢了。她用自己的行动告诉所有人,女人的权益不容践踏,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是一句空话。村里的其他姐妹也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权益,不再默默承受那些不公平的待遇。
难道女人嫁出去,就真的成了别人家的人了吗?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