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
湘潭市高校毕业生补贴政策是为了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,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,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力。以下是湘潭市高校毕业生补贴政策详解及申请条件全解析:
一、补贴政策详解
1. 生活补贴:湘潭市为符合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一定期限的生活补贴。补贴标准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确定,具体金额以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。
2. 就业补贴:对于在湘潭市初次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,可申请一定额度的就业补贴。补贴标准根据毕业生就业岗位的性质、行业等因素确定。
3. 创业补贴:湘潭市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,对于符合条件的创业者,可申请一定额度的创业补贴。补贴标准根据创业项目的类型、规模等因素确定。
4. 住房补贴:湘潭市为符合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一定期限的住房补贴。补贴标准根据当地住房市场情况和毕业生经济状况确定。
二、申请条件全解析
1. 生活补贴申请条件:
(1)具有湘潭市户籍或在外省就读的湘潭市籍高校毕业生;
(2)毕业时间在最近两年内;
(3)未参加过就业培训或就业指导;
(4)未享受过同类型补贴。
2. 就业补贴申请条件:
(1)具有湘潭市户籍或在外省就读的湘潭市籍高校毕业生;
(2)毕业时间在最近两年内;
(3)在湘潭市初次就业,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
举报 -
补贴条件:补贴对象在符合条件的同一企业连续就业时间满1年以上(稳定就业补贴2年以上),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。
补贴对象:毕业1年内新进入我市优势主导产业、战略性新兴产业、制造业相关企业就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(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、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)。
补贴标准:符合条件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,就业时间满1年的,可按大专、本科、硕士、博士学历分别享受3000元/人、4000元/人、5000元/人、6000元/人的就业补贴;连续就业时间满2年的,第二年可继续享受上述同标准的稳定就业补贴。
补贴申报:以个人申请,所在企业统一代为申报的方式,于每年11月至12月,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。
举报 -
举报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