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湘潭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政策是为了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,减轻其就业压力,提高其就业竞争力而制定的一系列优惠政策。以下是湘潭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政策的解读,包括补贴对象及申请条件:
一、补贴对象
1.湘潭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; 2.在湘潭市就读的非湘潭市户籍高校毕业生; 3.在湘潭市就业的非湘潭市户籍高校毕业生。
二、申请条件
1.学历要求: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; 2.就业时间要求: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; 3.就业形式要求: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,并缴纳社会保险; 4.补贴期限要求: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,每人每年可申请一次。
三、补贴标准
1.补贴金额:根据湘潭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政策,补贴金额为每人每年2000元; 2.补贴方式:补贴资金由用人单位代为申请,发放至高校毕业生个人账户。
四、申请流程
1.高校毕业生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,并提供以下材料: (1)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 (2)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 (3)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; (4)社会保险缴纳证明; (5)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。
2.用人单位审核高校毕业生提供的材料,确认无误后,将材料报送至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; 3.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,符合条件者,将补贴资金发放至高校毕业生个人账户。
五、注意事项
1.高校毕业生在申请补贴时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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补贴对象:毕业1年内新进入我市优势主导产业、战略性新兴产业、制造业相关企业就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(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、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)。
补贴条件:补贴对象在符合条件的同一企业连续就业时间满1年以上(稳定就业补贴2年以上),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。
补贴标准:符合条件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,就业时间满1年的,可按大专、本科、硕士、博士学历分别享受3000元/人、4000元/人、5000元/人、6000元/人的就业补贴;连续就业时间满2年的,第二年可继续享受上述同标准的稳定就业补贴。
补贴申报:以个人申请,所在企业统一代为申报的方式,于每年11月至12月,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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